第4条解读
环境健康风险的大小由危害的可能性和暴露水平共同决定,也与个体敏感性密切相关。风险是可变的,一方面,即使是*性较高的化学物质,如果不密切接触、不让其进入人体或生态环境,就不必担心其健康风险;另一方面,即使那些被认为无害的化学物质,在暴露水平累积到一定程度时,也可能给健康带来风险。
绝对安全的“零风险”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可能实现的,风险决策是风险大小和收益之间的平衡。以化学物质为例,地球上一切东西都是由化学物质构成的,我们都生活在化学物质之中。化学物质在很多方面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带来便利,同时也有可能会对人体健康带来危害或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。我们不可能将环境中的污染物或有害因素完全消除,只能尽量将风险控制在相对安全的范围内,使之对环境和健康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。
生态环境质量标准、环境卫生标准是为了保障公众健康而制定的。在一定的技术、经济条件下,这些标准对污染物或有害因素容许含量等的限制性规定,可保障公众健康的相对安全。
TheEnd
来源:微言环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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